所谓既有建筑(又称已有建筑),按照《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292-2015) 的定义,为已建成两年以上且已投人使用的建筑物。对于这类建筑物,当遇到前述七种原因之一时,应对建筑结构现状缺陷和损伤、结构构件承载力、结构变形等涉及结构性能的项目进行检测。如,其中第五条规定“建筑结构达到设计使用年限要继续使用的鉴定”。以前,我国没有建立对既有建筑现状质量定期进行检查、检测和维护的规定,这对于及时发现既有建筑结构的质量缺陷,做到及时处理、**安全使用是不利的。因此,对于既有建筑结构安全和正常使用功能的检查、检测,可分为使用者的正常使用检查、常规检测、专项检测和既有建筑的可靠性鉴定检测等方面。
2、既有建筑结构的常规检测
-般情况下, 办公楼、 宾馆等公共建筑10年左右就要装修一次。在装修前对建筑结构进行常规检测是非常必要的,可及时发现结构的安全隐患和耐久性方面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得到解决。对于有腐蚀介质侵蚀的工业建筑、受到污染影响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处于严重冻融影响环境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土质较差地基上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等,常规检测的时间可适当缩短。建筑结构的常规检测不能只是构件外观质量及其损伤的检查,需要根据既有建筑结构的现状质量与损伤、设计质量、施工质量、使用环境类别及其使用功能和荷载的变化等,确定检测的重点、检测的项目和相应的检测方法。建筑结构的常规检测宜以下列部位列为检测重点:
(1)出现渗水漏水部位的构件;
(2)受到较大反复荷载或动力荷载作用的构件:
(3)暴露在室外的构件;
(4)受到腐蚀性介质侵蚀的构件;
(5)受到污染影响的构件; 8108-08680
(6)与侵蚀性土壤直接接触的构件:
(7)受到冻融影响的构件;
(8)委托方正常检查怀疑有安全隐患的构件:
(9)容易受到磨损、冲撞损伤的构件:5工的1号时由,当局山村定关仆听动跌
(10)悬挑构件等。
3、既有建筑结构的专项检测
既有建风结构专项检测主要是因建筑使用功能的改造等而带来的建筑结构主体变动、使用荷载增大和建筑结构使用中出现明显的裂缝及损伤、因灾害或周边环境发生变化而造成的破坏等。建筑结构专项检测的针对性很强,应根据检测的目的,确定检测的范围和项目及其相适应的方法。
比如,对于构件的裂缝检测,现场检测应着重于裂缝出现的范围、部位、形态,裂縫的宽度、深度和长度及其出现裂缝构件的材料强度等级、施工质量、设计构造是否满足相应规范的要求等,用以判断产生裂缝的原因和对结构的影响程度。
4、建筑结构可靠性鉴定检测
既有建筑结构的可靠性鉴定,是项较为**评价结构正常使用、安全性和耐久性的工作。因此,对建筑结构可靠性鉴定的检测应根据相关规范的要求,确定检测的重点部位、对建筑结构承载能力和性能有直接影响的主要构件及其主要的检测项目。其抽样数量要与新建工程施工质量检测有所区别,即重要部位、主要构件应多抽样,其余构件可采用随机抽样的原则。比如,框架柱与框架梁、板相比,框架柱则更为重要一些,因为框架柱是整体结构中的主要承重构件和抗侧力构件,而框架梁、板的影响范围一般比柱要小。